就业协议书遗失手续
如《就业协议书》不慎遗失,毕业生申请补发《就业协议书》须按以下程序办理:
1.毕业生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,陈述遗失经过,同时提供刊登遗失声明的省内公开发行的报纸(如贵州日报、贵州都市报、贵阳晚报)等相关证明材料;
2.所在公司分管毕业生就业工作负责人在申请书上签署审核意见,并加盖公司行政公章;
3.携带上述材料到人才招聘处办理《就业协议书》补发手续。若发现申请补发者弄虚作假,公司将严肃处理,毕业时直接派遣回生源所在地,由此所产生的后果由毕业生个人承担。
签协议书的程序是:员工本人填写毕业生情况及应聘意见→用人单位意见→公司意见→校人才招聘处意见。如用人单位有特殊要求,需先加盖院校公章也可,但员工必须落实用人单位后先加盖公司公章,才能加盖公司公章,即《就业协议书》封面用人单位栏必须写清楚用人单位名称。
升学的员工《就业协议书》需上交公司,以公司为单位返还校人才招聘处信息管理科。
就业协议书更换手续
一、因印刷质量、破损或书写错误等情况需要更换协议书的,须持原《就业协议书》到公司人才招聘处申请更换,按以下程序办理:
1.毕业生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,陈述事情经过;
2.所在公司分管毕业生就业工作负责人在申请书上签署审核意见,并加盖公司行政公章;
3.携带申请、原有《就业协议书》到人才招聘处审核,确认符合更换要求后予以更换新的《就业协议书》。
二、因与用人单位解约需更换协议书,若毕业生已与用人单位解约,在不影响公司声誉的前提下,公司允许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办理解约手续。毕业生办理解约时,必须同时提交以下材料方可领取新的《就业协议书》:
1.与原签约单位办理解约手续,并提交原签约单位盖章的同意解除原《就业协议书》的书面证明;
2.提交新的签约单位同意接受或聘用的书面凭证;
3.毕业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,由公司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司行政公章;
4.将原《就业协议书》(一式三份)交还人才招聘处。
备注:只要用人单位盖章,此协议书即生效,如需更换协议书,必须提供用人单位解约函。
高校毕业生登记表补办、更换手续
各公司到人才招聘处领取《高等公司毕业生登记表》(以下简称《登记表》),每位本、专科毕业生一人一份。因为登记表要装入员工档案,所以必需认真、准确填写登记表上的各项内容。(毕业研究生请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,完成毕业生登记表。)
若《登记表》出现遗失、损坏或填写错误等情况,须按如下程序办理:
1、向所在公司提出书面申请,说明补办原因。
2、将公司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并盖章的书面申请和原登记表(遗失除外),交校人才招聘处信息管理科审核,审核无误后由人才招聘处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补发。
备注:《登记表》上系(科)意见栏加盖公司公章,公司意见栏加盖校员工处公章。
